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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广州医药研究总院获新《办法》下药物GLP认证证书

发布时间:2024-10-29 点击数: 309

       近日,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州医药研究总院”)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颁发的药物GLP认证证书,标志着广州医药研究总院顺利通过新一轮的GLP资质复认证,9项全项GLP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

       2024年7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委派的GLP认证检查专家组莅临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开展为期五天的GLP认证现场检查。根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GLP检查专家对GLP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质量保证、环境设施、实验系统、仪器设备、计算机化系统、SOP执行和试验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对广州医药研究总院GLP团队管理水平、研究能力和质量体系给予了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自2004年国内第一批通过国家药物GLP认证以来,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已拥有20年GLP运营管理经验,连续6次通过国家药物GLP认证检查。此次GLP认证复查的顺利通过,不仅是对广州医药研究总院GLP体系完善性和规范性管理的认可,也充分体现了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在GLP体系建设方面的深厚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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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前身为1972年成立的广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是我国GLP体系建设和非临床评价技术攻关的重要参与者。50多年来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始终致力于提升药物公共技术能力,成立之初即建立了药理实验室,1996年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编写中国首部GLP规范,1997年承担国家“1035”工程建成国家(广州)新药安全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2004年全国首批、华南地区首家获得GLP证书,2010年华南地区首家通过国际AAALAC认证,此后获得保健品和医疗器械CMA认证资质,通过ABSL-2/BSL-2实验室备案,多次通过临床生物样本分析GCP现场检查,具备开展化药、生物技术药物、中药及天然药物、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健康产品的研究评价资质和能力。

       目前,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拥有一支由资深专家领衔,高工、博士及硕士组成的高素质研究团队,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13人,博士及博士后12人,省级GLP检查专家6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广州医药研究总院致力于为国内外医药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药物临床前药理毒理等评价,为“安全”“有效”的新药研发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

       此次首获新《办法》下全项GLP认证证书,也将是广州医药研究总院迈向未来的全新起点,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将以此为契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升科研及服务能力,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技术支撑。